住宿人员轮流值班,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、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。
宿舍所有器具、设备(电视、床、床上用品、卫浴设备、门窗等),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。如有故意破坏者,由其负担修理费或予以赔偿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住宿员工应积极参加或配合定期大扫除,努力保持室内清洁,并应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,注意个人卫生。
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,即取消其住宿资格,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综合部办公室处理。
1)不服从宿舍管理员(室长)管理、监督。
2)在宿舍赌博、斗殴、酗酒等。
3)蓄意毁坏公司物品和设施。
4)擅自留宿外人。
5)经常妨碍宿舍安宁、屡教不改。
6)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。
7)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。
8)有偷窃行为。
13.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况时,应马上向管理部门报告。
1)建筑或设施损坏。
2)火灾、水灾或失窃。
3)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。
4)出现其他需报告事项。
14.员工宿舍由各店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。
15.人住员工严重违反本规定者,各店有权取消其居住资格。
员工奖惩条例
1.奖励
(1)奖励方式
1)通报表扬:在本店范围内表彰。
2)实物奖励:一次性发给奖品。
3)授予奖金:一次性奖给一定数额的奖金。
4)晋级加薪:晋升职级并增加工资。
(2)奖励条件
1)提供优质服务,多次受到客人口头或书面赞扬。
2)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本k采纳,使本店明显受益。
3)获得月度、年度“优秀员工”称号。
4)工作中有特殊贡献。
5)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,避免重大事故发生。
6)为保护本店和客人财产免遭损失,有见义勇为、奋不顾身行为。
7)爱店如家、积极工作、热情服务、成绩优异。
2.处罚
员工违反各店的各项规章制度,根据其行为性质和后果,可分为轻微过失、严重过失及重大过失三类。
(1)轻微过失
1)无故迟到、早退。
2)从非员工通道进出本店。
3)上班时不穿制服,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。
4)上班时行为不检(喧哗、吵闹、咀嚼口香糖、吃零食等)。
5)上班时间收听广播、观看电视、弹奏乐器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(如打牌、下棋等)。
6)在营业场所或禁烟区吸烟。
7)工作粗心大意或未按规范操作而造成轻微损失。
8)当班时串岗、脱岗。
9)当班时处理私事、会客等。
10)乱扔纸屑、废物,随地吐痰,或有其他不卫生或不安全行为。
11)未经批准擅自在更衣柜上加锁或调换锁头。
12)将食品或其他非工作需要物品放在更衣柜内。
13)未获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私下换休或自行换班。
14)着制服离开本店。
15)私自将饭卡、工号牌借与他人使用。
16)不积极配合培训。
17)不遵守本店秩序。
18)上班时间使用本店电话处理私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