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地面、墙壁、天花板、门窗应坚固美观,无破损,并且经常保持地面清洁、不积水,且设有自动门以防止病菌侵入。
2.工作桌及调理桌面光度保持在200m烛光以上。
3.冷冻食品之温度应保持在-18°以下,冷藏食品之温度应保持在7°C至结冰之间。
4.冷藏食品之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°以上。
5.冷冻调理食品解冻后,不得再度冷冻。
6.冷冻调理食品明显处设置湿度计,并有管理记录可査,且柜温必须符合保存食品之温度。
7.开放式冷冻柜中之冷冻仪器需堆放整齐,并不得超越最大装载线(loadline),确保柜中冷冻仪器均能受到良好的低温保护。
8.设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,并有完整记录可査。
9.净水使用之滤材应视用水量定期更换并记录之。
10.各项代应食品的设备及器具应每日清洗、消毒,并记录。
餐具
1.公共饮食应供应专用匙、筷、叉等,以便分食。
2.餐具洗涤场所须有充足的流动自来水,并具有洗涤、冲洗及有效杀菌的三槽式餐具茶菌设备;若无流动充足的自来水,必须供应餐毕即行丟弃的餐具。
3.使用的餐具及擦拭用品应保持清洁,并经有效杀菌后妥善存放食品或食品接触的餐具及擦拭用品,不得以非食品洗涤剂或不符合饮用水质标准的水洗涤。
4.有缺口或裂缝的餐具,不得存放食品或供人使用。
5.应有防尘、防虫等C放食品及餐具的卫生设备。
储存场所
1.仓储的管理应以先进先出为原则。
2.仓库应设隔板,离墙壁、地面5cm以上,以利清扫,并保持良好通风。
3.冷冻库(柜)、冷藏库应设置有警铃或其他安全设备从业人员
1.新进人员应先经卫生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始得雇用,雇用后每年应主动办理乙肝检査,并取得健康证明。
2.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清洁之工作衣帽。
3.工作人员手部有伤口、脓疮时,应停止与食品直接接触之工作。
4.工作中不得有吸烟、嚼口香糖、抓头、挖鼻、吐痰等可能污染食品之行为。
5.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,不得蓄留指甲、涂指甲油及配带饰物(与食品直接接触之工作人员)。
作业期间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举办卫生知识讲习或培训。